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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士兵江國慶冤死槍下的空軍女童姦殺命案,檢方認定真凶是另一名士兵許榮洲,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19日以缺乏許榮洲直接涉案證據,駁回特偵組上訴,判許榮洲無罪定讞。

民國85年9月,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5歲謝姓女童被發現遭人在廁所性侵殺害,當年遭指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遭判死刑,全案經監察院於2010年間糾正後,法務部指示檢方重啟調查後,轉而起訴另1名涉案人許榮洲。

檢方根據許榮洲自白性侵謝姓女童,以及命案現場廁所窗戶下方橫隔木條上留有許榮洲掌紋等證據,依殺人罪起訴,一審時判許榮洲18年。二審時,高等法院認為許榮洲在現場遺留的掌紋無法證明沾有血跡,且7次自白中有重大瑕疵,判決許榮洲無罪,當庭釋放。

特偵組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19日以缺乏許直接涉案證據,駁回特偵組上訴,判許榮洲無罪定讞。

【資料來源: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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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