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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事件業者罰不怕,衛福部擬將標示不實罰則由新台幣4萬至20萬元提高到4萬至400萬元,攙偽則由15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

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今年上半年才剛修正後實施,但是標示不實罰則太輕,業者罰不怕,衛生福利部決定再次修法祭重罰。

許銘能說,大統油品光是退貨市值達近百億元,中間不法利益並不只如此,目前追討不法所得計算不易,明天將與各單位開會討論如何計算,另一方面也著手研擬法案加重處分。

他說,依新修正食管法規定,標示不實罰則是4萬到20萬元,目前著手修法傾向將罰金最高拉到400萬元;針對攙偽或假冒的罰則也將由原本的6萬元到1500萬元,一次提高到3000萬元。

許銘能說,除提高罰則外,刑度也將提高,考量業者的行為屬重大經濟犯罪,刑度也將由3年以下向上調整,至於上調到多少,則需要與法務部再討論一個合理的刑度。

許銘能說,業者行為是經濟犯罪,並非全然屬於食品問題,而業者用低級油冒充高級成分,其中經濟利益所得更高,因此希望從1500萬元提高一倍到3000萬元。

許銘能說,相關修法內容最快2週內送行政院,希望能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透過重罰遏止不法。

【資料來源:中央通訊社】

專業信賴保證:高雄律師陳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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