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緩刑


即指暫不執行的意思


意即於刑之宣告後


(限於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設一段的期間


以觀察是否再犯


如於該期間行為良好


則緩刑期滿可不執行原刑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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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