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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具土地登記申請書


2.檢附下列文件


(1)登記清冊。(登記清冊請填明權利範圍之持分)


(2)時效取得地上權理由書。


(3)四鄰證明書1份。


(4)戶籍謄本3份。


(5)分區使用證明2份。


(6)印鑑證明2份


2.最重要者還是要準備主觀上有行使地上權之證明文件(如水電初裝證明、房屋設籍證明)為將來訴訟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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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