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重要條文修正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2項的修正: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這個條文幾乎是所有製造毒品、販賣毒品等重罪都會用到的條文。以往販毒或製毒者,由於所涉犯刑度過重,檢察官多半會從寬適用減刑規定,縱使沒有 #認罪,但只要承認犯罪事實,在起訴書內容多半會註明係依照被告自白起訴,以擴大適用該減刑條例的規定。
最近一個重要條文修正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2項的修正: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這個條文幾乎是所有製造毒品、販賣毒品等重罪都會用到的條文。以往販毒或製毒者,由於所涉犯刑度過重,檢察官多半會從寬適用減刑規定,縱使沒有 #認罪,但只要承認犯罪事實,在起訴書內容多半會註明係依照被告自白起訴,以擴大適用該減刑條例的規定。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昨接獲檢舉,指稱華江重劃區內有人持毒,江翠派出所警員到場,發現竟是歌手謝和弦持有18公克大麻,將謝嫌帶回偵辦,警方上午將謝和弦移送檢方偵訊,新北地檢署複訊後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諭令3萬元交保。
新聞表面看起來很正常但是有幾個法律問題。
1.警方是否有搜索票?
從各大報導並沒有所謂警方持搜索票進入謝和弦家中的說明,所以有可能是無票搜索,也可能是有搜索票但無報導。
2.若是無搜索票為何可進謝和弦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