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刑事法律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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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恐嚇罪,係以恐嚇使人


交付財物為要件,如果僅有恐嚇行為,並無使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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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於犯罪後,僅向被害人或非有偵查犯罪職務之公務


員陳述自己犯罪之事實,而無受裁判之表示,即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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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六十二條所定自首減刑,係以對於未發覺之犯


罪,在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知悉犯罪事實及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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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原不以數人間直接發生者為限


,即有間接之聯絡者,亦包括在內。如甲分別邀約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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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須以為他人處理事務


為前提,所謂他人之者,係指受他人委任,而為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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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商標權具有表彰商品來源及品質保證之功能,自國外


輸入經商標權人或合法被授權人所製造、銷售使用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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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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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未遂與傷害之區別,本視加害人有無殺意為斷,被


害人受傷之程度,被害人受傷處所是否為致命部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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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 23 Tue 201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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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所謂「應秘密」者,係指


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等與國家政務或事務上具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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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係指林地及其群生竹、木之總稱。而所謂森林主產物,依國


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係指生立、枯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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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乃被告以外之人,本質上屬於證人,其陳述被害經過,亦


應依人證之法定偵查、審判程序具結,方得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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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係經濟部依電業法第三十四條訂定發



布,其有關架空電線與地面垂直間隔之規定,已有安全上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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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其交付回扣之人縱係對公務


員職務上之行為為之,不成立交付回扣罪,但此種玷辱公務員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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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簡易庭對被告為簡易判決處刑後,經提起上訴,而地方法


院合議庭認應為無罪判決之諭知者,依同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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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其交付回扣之人縱係對公務



員職務上之行為為之,不成立交付回扣罪,但此種玷辱公務員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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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憑證,依其記載之內容及其製作之目的,亦屬文書之一種,



凡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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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正犯在犯意聯絡範圍內之行為,應同負全部責任。惟加重結果



犯,以行為人能預見其結果之發生為要件,所謂能預見乃指客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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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自白,係針對被嫌疑為犯罪之事實陳述,不包括該事



實之法律評價,被告或嫌疑人若可認為已對自己被疑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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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處罰私運逾行政院公告數額之管制


物品進出口之行為,其成罪與否乃在該運送之管制物品有無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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