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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房若打官司 恐迫張國煒吐出442億」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長榮集團在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爆發兄弟鬩牆的爭產風波,原擔任長榮航空董事長的二房獨子張國煒,雖然將公司經營得有聲有色,卻因為持有股份少於大房,慘被拔掉董座職位,日前甚至傳出被大房要求他捐出遺產。有會計師估算,如果大房提起官司訴訟,張國煒所能獲得的遺產恐減少442億元之多。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律師張信陽分析,張榮發的遺囑未考慮到其他繼承人的法定特留分,遺囑執行人難按遺囑內容執行,未來大房若否認遺囑效力,以訴訟方式解決遺產分配,這對張國煒極為不利,全拿機率極低。會計師估算,張國煒可分得的遺產扣掉遺產稅,最多482.4億,但最少可以砍到40.2億,中間的落差多達442億多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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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出差酒後猝死求償被拒 法院用這理由改判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陳姓男子赴印度出差,返國前被發現酒後心肌梗塞死亡,但保險公司以「非外來突發事故」為由拒絕意外險理賠,陳家不滿打官司求償,一審判陳家敗訴,但高等法院依陳男同事證詞等事證,認定此案應屬意外事故,並採民事訴訟法「舉證責任的分配」規定,以保險公司無法證明陳男是因「疾病」等因素死亡,今逆轉改判陳家勝訴,保險公司須支付500萬的全額理賠金。

100年1月,37歲陳姓男子奉派赴印度出差半個月,行前投保500萬的意外險,回台前一晚,陳男在旅館內和吳姓同事徹夜聊天,喝掉一瓶威士忌洋酒,吳男上午6時醒來,發現陳男倒臥浴室地板、全身溼透且當時淋浴間有積水,陳男頭部有撞傷傷口,已無意識死亡。

陳男母親認為,兒子出差前身體健康無異狀,也無心血管的疾病,是因意外事故誘發心肌梗塞而死亡,因此向保險公司要求給付500萬意險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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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親密對話難認有染  偷腥人夫、小三判無罪」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這個月沒吃避孕藥,反正用不到!」新竹縣葉姓男子外遇,與他結婚12年的連姓妻子前年9月意外發現丈夫與陳姓「小三」在臉書訊息的親密對話,及兩人臉部緊貼的照片,連女怒髮衝冠,怒告兩人妨害家庭;新竹地院審理終結,認為難認定兩人有相姦犯行,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葉男與連女在民國94年結婚,103年9月,連女在家中使用平板電腦,竟在臉書訊息發現葉男與陳女的親密對話與兩人臉部緊貼的照片,訊息寫著「我們住的地方有暖氣嗎?」、「老公,為我想想,我們的小孩呢?」、「這個月我沒吃避孕藥了,反正用不到。」連女大驚,立刻將臉書訊息與照片翻拍,向警方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法官調查,連女提出的FB訊息並未顯示老公與小三的對話日期,無法佐證兩人通、相姦行為,陳女雖於FB訊息中提及「這個月我沒吃避孕藥了,反正用不到」,但她辯稱,服用避孕藥是為了調理經期,還出示醫院診斷證明書,證明自己患有子宮機能性出血,當時病例就記載有服用避孕藥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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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條款」5/2上路 失職公務員不得回鍋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去年5月修正公布的「公務員懲戒法修正案」,司法院決定今年5月2日起施行,現行懲戒制度最重只有撤職,違法失職公務員隔一段時間後,仍有機會回任公務員,累積退休年資,前新聞局秘書郭冠英就是一例,新制擬定「郭冠英條款」,加重懲戒強度,最重可免職,並喪失公務員資格,並剝奪回任公職管道,未來「郭冠英們」,將無法回任公務員。

新制規定公懲會將採合議庭審理,公務員任內違法失職,一旦遭懲戒,就算離職或退休,也要追究責任,政府有權剝奪全部或一部分退休金或離職金,未來不肖公務員就算在弊案爆發前夕,立即退休或離職,也可能面臨退休金或離職金不保。

新制增列行政罰鍰規定,可對違法失職公務員罰鍰1元到100萬元;如拒繳罰款,甚至隱匿財產及退休金,使主管機關無法罰鍰或追討退休金,得以判決書為執行名義,強制執行退休金或遺產,上述修法重點,都是公懲法施行80年來的重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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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 檢方為殺警案死囚鄭性澤聲請再審」

(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高分檢日前為2002年犯下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遭判死刑定讞的鄭性澤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重新檢視殺警案相關卷證後發現,當初偵審時都未曾對槍戰現場進行科學鑑定,而僅以證人證詞作為判定鄭男有罪的依據,更重要的是,當初法醫相驗指遭殺害的警員蘇憲丕右胸只有1個創口,但台大法醫研究所的最新鑑定指出,死者身上有兩個創口,且均來自同一方向同一槍枝,檢方因此以有新事實新證據為由,替鄭性澤聲請再審,這也是檢方首次為定讞死囚聲請再審案例。

這起殺警案發生於2002年1月5日,當時男子羅武雄酒後在包廂開槍示威,與獲報趕來的警員蘇憲丕近距離交火,羅男身中2槍死亡,羅男的小弟鄭性澤被控對蘇警射擊3槍斃命,從一審到更二審鄭男都被死刑,最高法院2006年5月25日駁回上訴定讞。

台中高分檢依據台大法醫學研究所的鑑定報告,發現蘇警顏面先中1槍後,彎腰曲身要找遮蔽物時,胸部再中第2槍,形成2個槍傷口,之後頭部再中第3槍倒地趴臥,並造成血跡噴濺,與原本法醫認定蘇警胸部僅有1個傷口不同,且蘇警胸部的槍傷,均是由右往左單一方向的彈道,顯示射擊方向可能為同方向連續射擊,而依據蘇警身上的傷勢研判,開槍者應該與蘇警面對面,並非蘇警側身倒地後被鄭開槍,而依據證人所述,當時蘇警面對的正是在現場也被擊斃的羅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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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之支付命令解析」

為快速解決債務問題的「支付命令」,設立之用意是疏減訟源,減少司法資源之浪費。此種請求方法較一般訴訟程序對民眾更為簡便、迅速、經濟。 依據《民事訴訟法》舊法規定,為了快速實現債權制度、減少司法資源之浪費,經債權人聲請,不必檢附證據、不必法官開庭,法院就會核發支付命令給債務人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若20天內未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發生,債權確定,就能強制執行,要求債務人還錢。

但近年來支付命令被詐騙集團濫用,導致多人受害。詐騙集團向法院聲請一張支付命令,就可能讓不知情的民眾揹上高額債務,先前就有高雄土雞城老闆未理會收到的支付命令,導致土雞城遭法拍還債。有鑑於此等案件漸多,立法院三讀通過《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而不具確定判決效力,讓被害人還有提起債權確認訴訟的救濟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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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員工 貪800元小便宜被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婦人為國稅局豐原分局資深技工,103年元月起負責交付郵局寄送大宗郵件、包裹,郵局則按月申郵資。她涉嫌把自己私人郵件,甚至個人二手衣物、玩具等(做公益捐贈),郵寄給位於新北市的女兒代捐,計有9次郵資達800元,把這些包裹混雜在公務郵包中,一起處理寄送作業,而慷公務之慨,台中地檢署依詐欺得利罪起訴。

本案是豐原分局內部調查發現,陳婦自行向廉政署自首,並在104年自己繳回800元不法所得。

起訴書指出,陳婦(53歲)87年間起擔任國稅局豐原分局技工,98年起負責郵件及包裹寄送、點收公文等業務,所以經常到豐原郵局寄送大批郵件及包裹,但屬公務郵件則由郵局按月清算郵資,向該分局請款,該分局則按月撥付公務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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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天羅地網抓違規  法官判違法」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曾把腦筋動到監視器,想用它逕行舉發交通違規,沒想到,桃園警方早就這樣幹了;新竹宋姓男騎士發生車禍,警方卻調閱「天羅地網」警用路口監視器畫面,認為他闖紅燈開單告發,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路口監視系統只能做為偵辦刑案、釐清交通事故之用,不能拿來開交通罰單,否則逾越比例原則,更有侵犯民眾隱私權之虞,昨判警方舉發程序違法,撤銷原處分。

警看監視器開單被撤銷

宋男告訴法官,103年12月30日傍晚5點多,他騎機車在桃園市與他車發生擦撞,事隔兩個半月後,平鎮警分局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去年3月18日開單告發他闖紅燈。宋男主張沒有闖紅燈,當時他跟著1輛機車,擦撞後也跟對方和解,不知怎麼會收到紅單(罰款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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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腹膜炎誤診為肺炎身亡 醫院要賠」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謝姓八旬老翁6年前在衛福部基隆醫院動胃癌切除手術後,因十二指腸縫合處癒合不良破洞,膽汁滲漏、感染引發腹膜炎,主治的陳姓醫師誤判為肺炎,謝翁最造成終因敗血症身亡,謝家提告稱醫師未照腹部超音波而誤診,且延誤治療時機,高等法院認定陳姓醫師有過失,須負擔4成賠償責任,判他和醫院應連帶賠償24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99年5月12日,81歲的謝姓老翁到基隆醫院接受陳姓醫師實施的胃癌利除手術,住院觀察到同月31日,原本良好的復原狀況突起變化,出現腹脹、痰多、呼吸急促與嗜睡等情形。

陳姓醫師男依謝翁胸部X光檢查結果判斷是併發肺炎,轉進加護病房開給抗生素治療沒起色,隔月6日轉院到台北榮總做電腦斷層檢查,發現謝翁有大量腹水及疑似膽汁滲漏,緊急開刀才發現十二指腸縫合處有個約1.5公分破洞,腹膜已遭膽汁染色且發炎,雖住院持續治療,謝翁同年7月8日仍因敗血症不治。謝家告陳姓醫師涉業務過失致死罪,但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謝家因此提出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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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A片有原創性 盜版男起訴」

〔記者林良哲/彰化報導〕彰化陳姓男子盜製日本出品的情色影片,被日方公司提告,陳男辯稱它是日本色情片,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檢方偵辦後認為,該片是專業團隊編劇、設計、拍攝,有劇本、台詞,是具有原創性之著作,將陳男起訴。

台灣在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有關智慧財產的保護,對本國人及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國民須一視同仁,以往法界實務及最高法院判決要旨,認為A片違反公序良俗,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直到去年智慧財產法院才認定A片具原創性,盜版已侵犯著作權。

2014年,陳男在露天拍賣網販賣盜版自日本「株式會社CA」製作的「家庭教師は女子大生桜木凛」影片,被該公司提告。檢方偵辦時,陳男辯稱其為色情影片,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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