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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假釋犯  電子腳鐐將修法戴到期滿」

延長監控戴到保護管束期滿

〔記者楊國文、鍾麗華/台北報導〕有再犯顧慮的性侵假釋犯,可配戴電子腳鐐、手銬監控,不過目前監控採「3個月一期,必要時報請延長」,外界擔憂解除監控有空窗期疑慮,法務部於是改採「一路到底」的監控新作法,原則上假釋中的性侵犯,須配戴電子腳鐐,直到保護管束期滿為止,監控時間明顯延長,因屬法規命令,若無爭議,最快四月中公告施行。

最快4月中公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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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胸、摟腰女員工  色經理藉口教防身、猥褻起訴」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1家餐廳的52歲彭姓經理,今年1月9日下午趁著32歲女員工進入廁所清洗時,尾隨而入藉口教導防身術,從後方環抱女員工,涉嫌抓撫胸部,女員工驚嚇迴避,彭又往向前傾壓住女員工身體、摟著腰問說:「若歹徒抓住你腰部怎麼辦?」趁機親吻女員工嘴唇,又問:「若歹徒親你怎麼辦?」

彭男以此要求女員工反覆演練,再度對女員工抓胸、親嘴、摟腰,歷時20分鐘,受害女員工擔心工作不保、不敢反抗,連番隱忍,最後推稱要繼續工作才脫身。

女員工事後報警究辦,桃園地檢署,彭男坦承以教防身術撫摸女員工胸部與摟腰、親吻,檢察官也掌握監視器畫面錄到他尾隨被害人進入廁所,今天偵結依利用權勢猥褻罪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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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今年剛滿20歲,希望青春不要留白,於是前往攝影工作室拍攝個人寫真,其中不乏大膽裸露的照片。原本只是想要為青春留下紀錄的她,特別要求攝影師把所有的底片交還給她,並特別言明非經其同意不得將照片公開或刊載。

不料花花在某天逛書店時,赫然發現自己的數張清涼照片被攝影師刊登在攝影雜誌上,花花一怒之下,控告該攝影師侵害著作權及名譽權。攝影師主張其是該攝影著作之著作人,當然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攝影師究竟有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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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貼紙治癌症 判8月罰8萬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七旬蕭姓男子因食道癌末期住院,家人尋求偏方,自稱「醫學能量研究所院長」的黃杰仁,去年1月在蕭男身上貼滿「能量貼紙」,再以「感應」方式診察病情,宣稱蕭男是甲狀腺中毒,月餘後蕭男病逝,家屬提告;士林地院認定不具醫師資格的黃男為蕭診病,依違反醫師法將黃判刑8月、緩刑2年,另向國庫繳交8萬元。

判決指出,60歲黃男原本否認幫蕭貼「能量貼紙」及說過蕭是甲狀腺中毒,但因為有光碟為證,後來改口表示願意認罪協商。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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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光陪酒門沒鎖  這回才算公然猥褻」

包廂緊閉 基隆連3件不起訴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包廂內脫衣陪酒,關門不上鎖,結果差很大!基隆警方最近查獲4件女侍脫衣陪酒涉公然猥褻案,其中3件被基隆地檢署打槍,以女侍在房門緊閉包廂(未上鎖)脫衣,未達「公然」,處分不起訴。不過最後一件,承辦檢察官認為包廂未上鎖,小姐、服務生等可自由進出,屬多數特定人得共見共聞的場所起訴,基隆地院也認同檢方看法,依意圖營利公然猥褻罪,判脫衣的女侍2月徒刑。

警方查獲色情陪酒,一,為了績效,基隆警員近來賣力喬裝酒客,和女侍玩「男輸付錢、女輸脫衣」擲骰子遊戲,好不容易博到女侍脫光陪酒,依公然猥褻罪究辦,卻接連有3件被基隆地檢署認定,女侍均在緊閉房門包廂脫衣陪酒,未達「公然」狀態,處分不起訴,不過警方不氣餒,仍賣力查色情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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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簽字沒見證  法官判離婚無效」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陳姓男子與妻子於100年12月16日登記結婚,但妻子瞞著家人也未舉行婚宴,陳男說,隔年5月妻子聲稱爸爸要拿她的身分證報稅,因婚事未告知擔心爸爸生氣,要求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避免爸爸對此事不諒解,他不疑有他找來郭姓友人及張姓表姊幫忙,在離婚證書上簽字充當證人,兩人分別簽字後後,他才帶著妻子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陳男說,這應該只是假離婚,但妻子卻認為是真離婚,因此上法院訴請離婚無效;陳妻反駁:「我們真的要離婚!」兩人婚後個性不合,又因她遲未懷孕常有爭吵,經過商量同意離婚,且簽字後兩人就沒有互動了,這幾年陳男也沒提過任何訴訟,直到她要求給付贍養費,陳男才上法院提訴,根本違反誠信原則。

桃園地院法官傳喚郭姓友人、張姓表姊作證說,陳男拿了離婚證書要他們幫忙,兩人分別在路邊及停車場簽名,但陳妻並未在旁邊,並未當場見證陳男、陳妻簽字,法官判決兩人離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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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拍「小屌」PO同志交友網 男子判拘120天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王姓男子日前在住處自拍生殖器,再把照片PO到知名的同志交友貼圖網供網友欣賞,還寫下「剛睡醒的小屌不安份」等字句,警方執行網路巡邏時查獲此事,將王男依妨害風化罪送辨,高雄地院審理後,判他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24歲的王姓男子從100年11月5日起,將自拍的生殖器照片PO到「TT1069」網站,並以「11/4當兵前的作品」、「剛睡醒的小屌不安份」、「半夜無聊又睡不著的不怎麼屌的屌」、「剛退伍的菜士怒拍小龜頭」、「每個早晨都是最難熬的時候~~好脹脹脹啊」等標題,吸引網友瀏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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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百啃老族討不到錢 燒母屋未遂判2年」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澎湖男子葉竹茂不滿向母親要錢遭拒,竟放火燒屋,所幸鄰居及時發現報警撲滅火勢,房屋未燒毀,也無傷亡,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依放火燒燬住宅未遂罪重判2年確定。

判決指出,48歲啃老族葉竹茂住在母親位於馬公市的房子,因向母親要錢被拒絕,前年3月8日凌晨1點19分,竟縱火燒自己所住的母親房子,鄰居發現濃煙竄出,連忙打119報案,消防局趕到撲滅火勢,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只燒毀沙發和房子部分裝潢,房屋結構沒受損。

庭訊時,葉男否認縱火,辯稱案發,導致香菸點燃58度高梁酒引發火災,不過高雄高分院根據消防局鑑定報告,認為高粱酒含大量水分,就算未熄火的香菸接觸高粱酒也無法引燃,且案發現場未發現酒瓶及酒杯,認定是葉男縱火,合議庭認為葉男縱火,嚴重影響公安甚至可能殃極無辜,考量他犯後無悔意,判刑2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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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小無猜嘗禁果  聊天紀錄洩春色」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盧姓少年趁著家人不在,將同是未成年的女朋友帶回家「嘗禁果」;少女的母親意外從兩人的臉書聊天紀錄中,發現女兒與少年竟有「起先很痛,還好後來很舒服」、「什麼時候能再去你家」等對話,認為寶貝女兒被「辣手摧花」,氣得一狀告上警局。

警方調查,17歲盧姓少年目前就讀北部某高中,他幾個月前在補習班結識一名15歲的「小學妹」;兩人情投意合,進而交往。

由於兩人情竇初開又正值,彼此都是對方的「初戀」,日前盧姓少年「把持不住」,他發現當天下午家人剛好都外出,他與小學妹又不用上課,於是以「來我家玩」、「到我家看電影」為由,約小學妹返回住家發生第一次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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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闖北市聯醫診間恐嚇  六旬婦被訴」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62歲李姓婦人不堪膝蓋疼痛,歸咎醫師是元兇,今年1月至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骨科回診時,竟持水果刀闖進診間,要求醫師賠償,還揚言要自殺,一旁跟診助理見狀及時奪刀,造成2人手背各有不到1公分割傷;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違反《醫療法》、恐嚇罪嫌,將李婦起訴。

據悉,李婦疑有精神問題,常有輕生念頭等悲觀想法,但不願接受治療。

聯醫醫務長日前表示,李婦之前因膝關節退化疼痛前來,經醫師診斷,認為不須更換關節,改以關節鏡治療,但須復健約1年;李婦不堪復健疼痛,不久即放棄復健,四處求診,其他醫師告訴她是因年紀大,關節退化磨損,但李婦誤以為是關節鏡造成磨損,不滿聯醫治療過程,才會持刀闖進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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