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重要條文修正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2項的修正: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這個條文幾乎是所有製造毒品、販賣毒品等重罪都會用到的條文。以往販毒或製毒者,由於所涉犯刑度過重,檢察官多半會從寬適用減刑規定,縱使沒有 #認罪,但只要承認犯罪事實,在起訴書內容多半會註明係依照被告自白起訴,以擴大適用該減刑條例的規定。

但有許多的人,在檢察官起訴後,會認為當初在偵查所做的筆錄並非完全出於自由意志,而在一審階段就會大翻供最後被判有罪時,無法適用減刑條例。而上訴時上訴法院即會提醒其因為在偵查階段有自白,若二審繼續自白犯罪,仍然可以適用該減刑條例規定。

然而在修正後此情況已經不在發生,意即 #販賣毒品 、#製造毒品 之被告,若要適用該減刑條例規定,即不能取巧必須從頭適用到尾都自白,才得以適用該減刑規定,若一審沒有認罪,則二審即無適用該減刑條例規定。

文章標籤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在交通事故頻繁的今天,萬一不小心發生車禍當事人或家屬可依循下列處理原則:

1.先注意是否有人員的傷亡,如果有的話該車禍就涉及刑事傷害等罪。若僅是財產損害,由於刑法不處罰過失毀損那就只是民事責任。

2.若雙方是輕傷,車輛有毀損則第一時間報警後,警方會對現場做拍照,並且在事故現場會對雙方做初步紀錄。該紀錄包含了車行的方向、速度、間距,事故為何發生等。
該紀錄非常重要會與將來所謂的 #初步分析表 有關。警方的初步分析表會記載雙方間的過失程度以及對於事故發生的判斷。當車禍發生時,頭腦往往呈現一個緊張的狀態,而對於所陳述的內容若有錯誤,則將影響往後的初步分析及車禍鑑定,所以現場的紀錄製作時務必冷靜。

3.日後警方可能會約詢做一筆錄,並且詢問是否提告,這時可要求警方出示之前所製作的現場紀錄等,並且這段時間去思考現場紀錄是否完全正確出自真意,警方也可能已經調閱路口監視錄影器供確認。之後就等待所謂的初步分析表。

文章標籤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媽呀,被告性侵了-為什麼跟喝醉的女生發生關係是危險的事!?】

某日,友人JOE來電本所,他相約一名工作認識但不熟女子至酒吧飲酒,其間相談甚歡,便順勢帶女子回旅館發生性關係,隔周後就接到分局來電做筆錄告知該女子告他性侵。

1.本案是友人真實事件改編。
2.相信各位善男信女在把酒言歡之餘,有時候的確會發生魚水之歡。但是女生是很微妙的,有時候酒醒會產生所謂的"後悔"。比如:天啊,為何我跟這個人上床了等心態。相關新聞透過GOOGLE關鍵字 #性侵 #酒醉。都可查詢的到。
3.類似案件發生時被告往往處於不利位置,因為沒人知道究竟男生是撿屍體,還是兩人你情我願。所以在偵查中還是會以趁機性交罪或強制性交罪嚴肅辦理,這是三年以上之罪。

文章標籤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種植大麻犯罪,要關多久?


加州選民在2016年11月投票通過64號全民公決提案,使消遣性大麻合法化。根據加州的新法律,21歲以上的人可以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購買28.5(一盎司)的大麻,可以在住宅種植六棵大麻植物。但若違反年齡限制或超過數量有可能被判重罪。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昨接獲檢舉,指稱華江重劃區內有人持毒,江翠派出所警員到場,發現竟是歌手謝和弦持有18公克大麻,將謝嫌帶回偵辦,警方上午將謝和弦移送檢方偵訊,新北地檢署複訊後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諭令3萬元交保。

新聞表面看起來很正常但是有幾個法律問題。

1.警方是否有搜索票?

從各大報導並沒有所謂警方持搜索票進入謝和弦家中的說明,所以有可能是無票搜索,也可能是有搜索票但無報導。

2.若是無搜索票為何可進謝和弦家中?

文章標籤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名醫酒駕尬車撞攤婦人賠1200萬元,二審改判緩刑5年」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整型名醫倪宗亨2016年11月與友人蔣坤翰酒後,各自開著BMW和JAGUAR名車在高市中華路競速,倪的BMW失速擦撞JAGUAR與另部豐田轎車,致JAGUAR衝到對向車道,撞翻陳姓女子駕駛的Austin Mini,另波及一輛計程車,造成陳女顱內出血重傷癱瘓,車上拉布拉多犬傷重不治,倪男肇事後棄車逃逸,高雄地院審理時賠償1200萬元與陳女家屬和解,仍被判刑4年6月、蔣男2年,2人認判太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改判倪2年,緩刑5年需支付公庫50萬元,另蔣男也改判1年2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49歲倪宗亨2016年11月17日晚上9時許,與黃姓女友邀約診所員工秦女等人,一起到海鮮餐酒館聚餐,25歲的蔣男因是秦女朋友,當晚也與會,倪男等人當晚共喝掉「智利老樹藤夏多內」等紅白酒共7瓶,翌日凌晨零時許聚會結束。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聯結車卡平交道釀8傷!駕駛終身不得考照 逆轉撤罰原因是…」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newsdetail-306.html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51歲賴姓聯結車駕駛4年前開著18公尺聯結車,行經一處平交道時,剛好柵欄放下,「卡」在平交道上動彈不得,造成一部北上自強號列車撞上拖車頭起火,釀成8名乘客輕重傷意外,事後他被認定「在平交道上臨時停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照」,賴男不服申訴並提行政訴訟,認為他已按下緊急按鈕才逃難。彰化地院審酌,認為賴男當時已難遵守規定,構成「阻卻責任事由」而不應處罰,撤銷原處分。

處分撤銷判決指出,賴男於2015年11月6日晚間駕駛聯結車,行經彰化縣二水鄉惠民村平交道,當時是下班時間,車子未及時通過平交道,前後兩端的柵欄放下,對向車道也有來車停等造成阻塞無法通過,他按鳴喇叭12次想要閃避未果,下車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台鐵自強號142車次北上列閃避不及,撞上與拖車頭。

賴男主張,他是合法穿越平交道,但列車到來時已無從迴避,只好下車按壓緊急停止按鈕,是屬於合法避難行為,他被吊銷駕照覺得不服進而申訴,但台中監理所認為,賴男主觀上縱無故意,亦有過失,維持原處分。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外牆MOTEL招牌太刺眼!鄰居抱怨,法院判拆。」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newsdetail-305.html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桃園區一處社區,盧姓住戶在外牆裝設摩鐵廣告招牌,每到晚上就會亮燈,長期下來讓其他住戶抱怨連連說,招牌太亮等同光害,長期下來睡眠都受到影響,社區管理委員會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社區住戶規約提告,桃園地院判決須將招牌拆除,全案仍可上訴。

據悉,引起爭議的招牌設置在社區5樓外牆,主要是用來指引摩鐵方向,每到夜晚亮燈後,光線會透過窗戶照進其他住戶家中,管委會指出,招牌衍生的光害,已造成社區住戶長期睡眠障礙,屢屢要求設置的住戶拆除未果,只好引用社區住戶規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住戶擅自在社區住戶共有的外牆設置招牌,向法院提出告訴。

盧姓住戶則主張,社區從30年前完工至今,歷次召開的區分人會議,都未曾就外牆使用作表決,因此,她在自家外牆架設招牌,並未侵害到其他住戶權利範圍,且其他外牆也有架設招牌,管委會應全面清查而非只針對她,此外,她已出資重新強化招牌結構、降低光線,也跟對方簽有合作契約,若是提前拆除恐違約,希望可以等約滿後再拆。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長風律師事務所:「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法官怎麼說?」

諭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newsdetail-304.html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訴字第1398號

原告楊○○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報稅報出家庭革命!老公扶養親屬欄多出小孩,怒告通姦」

欲知本案法律解析:http://www.forever-wind.com.tw/newsdetail-303.html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報稅也能報出家庭革命!高雄一名歐姓女子與楊男結婚二十多年,去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赫見老公「扶養親屬欄」竟多了一名女孩,一查才知楊男近年在外和王姓女子偷偷生了2個孩子,怒告2人通姦,高雄地院一審將楊男、王女各判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歐姓女子與被告楊姓男子於1993年結婚,去年5月間歐女申報綜合所稅時,發現老公楊男的扶養親屬欄位竟載有一名女孩之資料,一查之下,才知老公背著她在外與王姓女子交往,並先後在2015年、2017年各生下1名孩子。

歐女為此怒告楊男、王女涉嫌通姦,楊男在庭訊時坦承與王女生下2個孩子,但強調與歐女早分居多年。

陳政宏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